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高职单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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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

何为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招生特点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

(1)高中生是指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参加“普招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满分150分折算,不再另行组织文化课考试。

②语文、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6分,C等级折算为12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③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分,B等级折算为10分,C等级折算为分,其它等级不折算计分。

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

1.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专业加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3、退役士兵: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赋分项分值(直至满分)。

第二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技能竞赛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 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满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二)高职单招赋分政策的考生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赋分申请表》并提出赋分申请。

(三)上述考生于3月20日至21日将《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照片上传至校官网主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相关版块中(需考生自行注册)进行初审。

(四)请时刻关注初审状态,通过的考生于3月25日前以安全方式将相关材料原件送到我校招生就业中心(1号楼A座101房间)进行现场审核。

第二十二条 考生来校时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准考证(考前来校提交材料时可暂不提供准考证)由象湖校区南门入校。其它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不同类型考生的报考情况和考试成绩,在高职单招计划总额内可调整分类和分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成绩,按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退役士兵三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上线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一)高中生: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二)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同高中生。

(三)退役士兵考生:考生计划单列,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所报类别(美术类或歌舞类)专业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加试分数、文化素质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未录取艺术专业,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在考生所报的后续其非艺术类专业中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同高中生、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考生成绩4月10日至4月14日将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考生拟录取名单4月17日至4月21日在我校“单独招生系统”公示后的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时间随普招录取考生一起发放。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后按《2023级高职新生报到须知》要求来校报到。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体检。

第十章 高职单招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高职单招主要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第十一章 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招考试。

第二十九条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招体检的被录取单招考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

第三十条 被录取的高职单招考生全部在象湖校区全日制学习,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学籍管理、缴费、转学转专业、奖助学金、实习、就业创业、专升本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 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校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0%,资助标准分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元/人/年三个档次;表现优异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人/月。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等,标准为100-10000元(视具体情况进行不同标准的奖励)。此外,学校还设置有特困生救助、特殊群体学生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二条 被录取的单招考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推荐就业。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对违法违纪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违规违纪情节和性质,取消考试、录取或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切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与我校有合作、交费可以录取等欺骗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方案未明确事宜,另行发布。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特殊情况由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三十六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

(1)中职生是指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社会考生是指没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且参加“普招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考试内容:语文(分值70分)、数学(分值40分)、英语(分值40分),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②考试方式:笔试;

③试卷分值:150分;

④考试安排:4月7日上午9:00-10:00(8:00开始从象湖校区南门进校),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综合专业能力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7日上午10:30-11:30,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

(1)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2)视力、听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3)口齿清楚,声音清亮,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较好,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五官端正、气质优雅;面部、颈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或“O”形腿。

(5)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6)同等条件,艺术考生、有特长考生优先考虑。

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技能竞赛成绩及其它赋分办法

1、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10分,中级6分,初级2分;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分;

4、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5、如有重复项,最高赋分不超过20分;

6、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证书等赋分需和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对应,否则无效。

2023年单招职业院校

【河北单招2023最新政策公布】

(一)招生对象

2023年高职单招对象为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 招生院校

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23年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72所(见附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在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的外省院校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 招生专业和计划

各高职院校要将高职单招作为招生的主渠道,合理安排招 生规模,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进一步扩大分类考试招考规模,尤 其是国家“双高_校、示范(骨干)校等,要在高职院校分类 考试招生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申报招生计划。招生院校自主确定高职单招专业,坚持需求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重点安排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从严控 制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 招生规模。

2023年高职单招釆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 式进行。招生计划由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申报 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2022年度专科(高职)招生总计划 的70%,其中师范类、医药卫生类、艺术类等院校自行确定申 报比例,并要逐步缩减临床医学类(护理、医技类专业除外)、师范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专业的招生计划。

(四) 招生简章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_的评价方式, 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 分4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 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统一组织或经省招委会批准的少数优质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由省 招委会结合我省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釆取省级统考、多校联 考方式组织实施。具体报名、考试办法等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 录取

(一)高职单招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 负责、考试院监督_的原则组织实施。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 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参加考试,成绩公 布后再行填报志愿。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 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录取。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 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生 源情况,调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计划分配;也可根据办学条件,针对生源情况对专业间计划作必要调 整,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 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 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 院校负责,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按程序报省教 育考试院备案。

(三) 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鼓励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高职单招。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招生宣 传动员,会同教育部门釆取联合办公方式审核退役士兵身份及 报考资格。

【2023年实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名单(共计72所)】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理工学院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传媒学院

河北东方学院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河北科技学院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河北美术学院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北外国语学院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冀中职业学院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燕京理工学院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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