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专学校招生(专升本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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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专学校招生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对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

邮 箱:gzszzsb0606@

2023年大专学校招生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我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重要依据,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 (区、市) 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 (区、市) 2023 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 (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

3.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1) 江西省内考生进档后,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 江西省外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4.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同科类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 (区、市) 2023年体育类专业全省 (区、市) 统一考试。同时满足“专业成绩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条件时,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 (区、市) 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 (区、市) 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3年大专学校招生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师范类专业(不含艺体类专业)3490元/生/学年,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书画艺术、艺术设计、舞蹈表演)72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专业3915元/生/学年,学前教育(含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学年(六人间);新生入学体检费标准:70元/生。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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