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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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

(一)拟录取名单的报送

省内84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按省教育厅下达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含免试生、运动专长、退役士兵),于4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按照要求的数据库格式(附件1、2)上传拟录取考生信息,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二)免试生材料的报送

招生院校须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填写《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免试申请表》)。招生院校审核后,于4月18日前将符合免试条件考生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连同《免试考生汇总表》(附件4)邮寄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

免试生拟录取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

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

考生应于2020年3月18日8:00至22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名确认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五、考试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含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切实做好高职单招报名、命题、考试、评卷等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考生免试资格审核,试卷保密、考风考纪、考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参照普通高考考务规定执行。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28日。考试分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由学校自行组织。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28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学校应参照对口招生实行职业技能全省统考专业的《考试大纲(2019年版)》实行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六、录取

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4月13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严格管理

各地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类中等学校应积极支持和鼓励考生报考,不得干涉考生选报学校,严禁为高校组织生源和参与不正当竞争。

各高职单招院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买卖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_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高职单招方案、招生章程、考试成绩、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内容。

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发生违规组织生源、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视其情况削减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高职单招资格。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1月8日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 邮编:610041 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技术支持:四川锦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尽早启动在校生集体报名的信息采集工作。网上报名期间,县考试中心须设立县级报名点,在正常工作时间现场受理考生报名申请。

因特殊情况错过本次报名时间的,可凭就读地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考试中心申请补报名,艺术类考生补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5-17日、体育类考生补报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逾期不补),其他考生补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三、报名地点

各县考试中心统筹属地各类学校设置高考报名点,并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集体报名组织工作。

(一)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原则上在本校报名点申请报名。

(二)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或户籍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同等学力人员在户籍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三)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或居住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江西户籍在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考生到户籍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四)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可持江西省公安机关签发的《_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定居地或学籍地县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籍、学籍、报名、实际就读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四、报名方式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包括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残障考生单招,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等各类形式招生)的考生均须到报名点采集相关信息后再完成网上报名。

五、报名类别

(一)普通高考报名分为文史、理工两大科类,每个科类再分为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三类。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先选报文史或理工类,再兼报艺术或体育类(艺术和体育不能同时兼报)。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省统考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体育类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专业录取。

1.兼报艺术类的考生除可兼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

2.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只能在足球、篮球中选择一个选考科目。

3.拟兼报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报名。另外还须按时申请报名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以上所涉艺术、体育类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文章下方链接。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同时兼报艺术类。

“三校生”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学类。

(三)文化考试科目

1.文史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技术科目。

2.理工类。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技术科目。

3.三校生文理类。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地县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另交验: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监护人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少年班(含数学英才班等)须提供招生高校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关中学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少年班。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不晚于2020年的初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情况可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社会考生可由所在单位或户籍地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鉴定,鉴定表样可在报名网上下载。鉴定单位或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_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二)资格审核。报名点工作人员须认真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项信息,特别是要根据户籍信息确认其是否属于农村考生身份。

农村考生身份确认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登录可查询国家_公布的各地最新代码)或户改前考生户口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三)信息采集。报名点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基本信息后,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逐一采集考生图像。采集的考生图像信息将与_门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未通过比对的考生需重新采集。

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先凭临时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并抓紧办证和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凡在 2023年4月30日前未补刷的考生,报名系统视其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报名密码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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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

20.网上填报初次登录应注意什么?

答:考生在初次登录时,需要输入自己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提示补充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设置密保问题及答案,首次登录时填写的密保问题及答案用于考生所填志愿的最终确认和锁定。

修改过密码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页面时,只填报名号及密码即可。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时已修改过密码的,在统考招生志愿填报时无需再重新修改。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号、身份证号、修改过的密码及密保问题答案,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导致志愿信息被篡改。

21.填报密码或密保问题丢失怎么办?

答:①遗忘密码。

②修改登录密码或密保问题。

22.什么是绑定手机号码?

答:绑定手机号码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时,接收验证码确认的手机号码。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可查询绑定情况。

如绑定手机号码需更换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或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证明材料,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高考报名站办理。

23.填报完后怎样保证志愿不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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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按各市(州)物价、财政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负责体检的单位除按规定收取考生体检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PART 05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_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_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2年10月24日至29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习的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_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高考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对比,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3年4月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2年10月报名后至2023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二)考试科目 

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时间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23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书法类等7个类别。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 

3.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_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PART 06  广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二、加强报名点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各地要指定专门报名点负责非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并加强管理。各高中阶段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报名点现场的防疫和管理工作,要设置警戒线,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考生和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间距。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报名点对报名现场管理和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报名点负责人责任。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_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2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

普通高校单独招生考试

1.申请报名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2年10月18日至2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17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17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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