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征集志愿填报
按建档立卡考生三科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经济学、民法、教育理论、大学语文、艺术概论(三科总分):110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95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115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12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105分
三科总分达到相应专业基础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原建档立卡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
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及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基础课必须同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课一致,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要求专业课必须一致。
三、考生征集志愿成绩排位规则
为方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所有在库考生三科总分按以下原则重新进行排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一)不同专业基础课分开、单独排位;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按专业课分开、单独排位。
(二)根据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三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征集志愿设置
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批征集志愿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建档立卡考生可同时报考普通批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
(一)查询是否被录取。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查询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果。
(二)登录“报名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普通专升本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5日18:00-5月27日10:00开放“报名系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并确认征集志愿。5月27日10:00-12:00期间,仅限已填报征集志愿但未确认的考生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考生凭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
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网上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认真仔细阅读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以便准确填报。
专升本征集志愿填报
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六、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5月27日,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29日录取结束。5月27-29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本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投档志愿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七、工作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职尽责,要按时、高效、严谨组织做好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样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专升本征集志愿填报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如考试时间有变动,则按省教育厅最新变动的公告内容为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省内考生在考前14天内不出省,在省外实习(工作)的考生应不晚于考前14天返回考点所在地。如考生违反上述要求遭遇突发状况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专升本征集志愿填报
考生可于5月13日后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8、录取工作
(一)按9个考试大类分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我校根据投档进行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我校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下发。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公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9、待遇和其他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10、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我校对学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的相关资料、场所及设施等,也不做任何授权,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对涉及专升本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1、监督电话
招生就业处:郭老师,,E-mail:07978312088@
学校纪委:叶老师,,E-mail:j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