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是单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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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1号、2号、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如下:

第1-27考场、第72-82考场的考生在1号教学楼候考并参加面试;

第28-39考场、第56-64考场的考生在2号教学楼候考并参加面试;

第40-55考场、第65-71考场的考生在3号教学楼候考并参加面试。

考试科目:面试。

注意事项:

1.必备证件及考试用品

(1)证件:准考证(自行打印)、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考试用品:签字笔。

2.疫情防控要求

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在入校至离校全程,含考试全程均需严格佩戴口罩(除查验身份时需配合摘下口罩外)。

如疫情发生变化或国家防控要求有所调整,学院将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届时将另行通知。

3.候考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学院指定候考室(考试当天在考场所在教学楼外现场查看),按监考人员要求候考,在监考人员引导下顺序参加面试。

4.特别提示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大类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程序:对各类别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进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类别内专业调剂,跨类别不调剂。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程序: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进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成绩排序顺序: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三)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语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运动专长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分项目划定体育专项能力测试合格线,如线上考生总数超出总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报考项目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报考专业。报考我校体育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报名条件

(一)春季高考。

1.遵守_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及3 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其中应届生须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的毕业生、结业生)。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符合转段条件的首次和第二次参加转段的毕业生。在春季高考报名中,“3+4”转段考生需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

1.遵守_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3 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体育专业:年龄不超过22 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 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 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单独考试招生:遵守_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统一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招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遵守_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结业生均可报考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

运动专长类考生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前),具体标准及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4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或我校官网单招、综评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与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不能兼报。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第十六条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一门,分值100分,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

(一)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其中: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2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计11个科目,科目合格计10分,科目不合格计0分,总分11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5分钟。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一)乘车指南

1.在威海火车(汽车)北站下车的考生,乘坐K5路公交车到药品食品学院东站下车(学院东门)或威海职业学院站(学院北门)。

2.在威海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下车的考生,乘坐115路公交车到山东药品食品学院站下车;或乘12路公交车到寨子站下车后,换乘K5路公交车到学院站下车。

(二)自驾指南

1.威青高速线:从威青高速文登北收费站下--沿204省道北行约25公里即到学院;

2.荣乌高速线:从荣乌高速轸格庄收费站下--观海路--302省道--204省道(新初张路)北海新城南行公里即到学院。

(三)入校指南

1.考试当天,学院南门、北门、东门全部开放,仅限考生本人进入学院,送考车辆及考生自驾车辆请有序停放在学院东门外英才路,车辆严禁进入学院。学院周边其他三条道路为主干道,不允许停车。

2.考生进入校门,请按照导览图到达指定教学楼参加考试。如有不明,可询各路口学生志愿者。

3.学院与其他驻威高校紧邻,请考生务必确认,不要走错。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根据《_教育法》《_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_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

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混合卷)

注意事项:

1.必备证件及考试用品

(1)证件:准考证(自行打印)、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考试用品:2B铅笔、橡皮、签字笔。

2.疫情防控要求

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在入校至离校全程,含考试全程均需严格佩戴口罩(除查验身份时需配合摘下口罩外)。

如疫情发生变化或国家防控要求有所调整,学院将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届时将另行通知。

3.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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