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单招是中职还是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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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2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库尔勒市。

学院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亿余元。学院现有教职工743人,其中专任教师546人、具有“双师”资格教师28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19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06人、国家行业指导委员会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3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人、自治州优秀专家8人、专家人才库专家8人。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石油化工学院、机械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旅游与商务经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冶金与资源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公共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形成了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试点,高职教育为主体,职业培训鉴定及成人继续教育并存的完备职业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高职、本科在校生15001人;学院开设40个高职专业,涵盖理、工、农、经、文等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近10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

学院现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教育部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单位”;新疆汽车职教联盟、新疆电子信息职教联盟、新疆智能制造职教联盟、河北-巴州纺织服装职教联盟理事长、秘书长单位;自治区机电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形成了以石油石化,纺织服装,现代旅游,智能装备制造,特色林果业5个现代化专业体系布局,建有自治区高职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高职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5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4个,自治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校内实训室166个,工位数5615个;学院积极推进“1+X”试点工作,与11家企业合作开展14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博塔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中科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七星羌都集团农牧有限公司等308家企业签定了校企合作协议。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一)录取原则

我校按普高类、中职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类、中职类两类,根据总成绩(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50%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75%的比例折合)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预录取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公示5天。

3.上报预录取结果。拟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并在公示期内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发送至学校招生邮箱cswuzs@,考生放弃录取的名额不再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我校将预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4.发放录取通知书。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寄发。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

各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并负责对报考本校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院校执行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

2022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文化考试试卷由四川省统一命制,我校负责组织考试与评卷,技能综合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1.文化考试(笔试):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技能综合测试(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创新精神、行业认知、职业适应性、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基本能力。总分2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2日9:00—18:00。

2.考试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所有参考考生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3.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7.勤工助学岗:学院针对家庭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8.助学贷款:所有学生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时,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学院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具体面试时间以我院通知时间为准。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三)考试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试题标准要统一,评分标准要统一,合分标准和流程要统一;面试专家要统一培训,在考前熟悉和掌握评分标准,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面试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所有工作人员在面试全程关闭手机,不擅离职守;每组面试专家不得少于3人,相互之间不得讨论打分情况,须独立给分;涉考人员不得对工作场所、考生、考务材料、工作证件、考试用具等拍照或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信息、图片、言论;考生所有考试成绩数据和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须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理。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一)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同时可参加相关考试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英语、计算机相关等级证书;学生毕业后可由学院推荐就业,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二)我院自2016年开始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办普通全日制“专科接本科教育”试点班,2022年继续招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我院应届高职毕业生,经河北师范大学选拔考试录取后在巴音学院学习2年,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河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高职毕业生,可报考新疆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可进入本科高校提升学历。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学院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2022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29个,计划2000名,面向全疆招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学院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

(一)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1、学院2022年所有单招专业和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公示为准。

2、录取期间,学院将结合考生志愿情况和学院实际,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一)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各招生高校要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及时修订本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原则上一个招生专业对应一个专业类别,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确需扩大对应专业类别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各高校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向社会公布,并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邮箱(xsc@)。鲁教职函〔2022〕42号文件中无明确对应类别,且确需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个别招生专业,由学校于11月20日前提出申请,经我厅审核同意后可自主组织。

(四)各招生高校要根据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一个专业对应两个专业类别的要分别安排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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