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了
1、考试-入学前重点事项:(2020年高职扩招参考)
(1)考试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2)出成绩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3)录取时间:11月中旬
(4)领录取通知书时间:11月-12月
(5)注册缴费时间:11 左右
(6)正式注册:11月左右
(7)正式开学:明年4月,正式开始学习,线上学习
2、什么时候可以查到学籍?
2020年高职扩招1月份即可在学信网可以查到在读学籍
注意:只有在学信网上查到的学历才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如果不能再学信网查到的学历,拿到也不收认可的。
3、入学后需要考试吗?
每年有两次期末考试,这个考试不难,考前会给到重点,基本去考都能过。
4、多久可以拿证?
高职扩招毕业时间是从注册学籍后才开始计算。
学籍上注明“预计拿证时间”,可以以此为参考。
如2020年高职扩招时间:2020年11月14日开始计算学习时间,2023年7月30日预计毕业。
全日制大专扩招学费多少
今年3月,吉林省发布《关于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该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实施结构性调整。该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执行。
据悉,吉林省现行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已执行22年,与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不相符,不利于该省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且在收费结构上,原有收费类别划分和现行13大类学科门类不相符,亟需调整和规范。
《通知》明确调整学费管理方式。将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明确学费专业分类及标准。一是按教育部学科门类重新划分了专业学费分类。二是对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确定基础学费上限。三是明确浮动幅度。充分考虑高校教育改革及教育服务创新省份建设要求,支持和对接“双一流”建设,在基础学费基础上,部属高校学费上浮不超过1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学费可上浮不超过10%。
《通知》原文如下:
一、调整学费管理方式
将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各公办普通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规定上限范围内确定本校具体学费标准。
二、优化学费专业分类及标准
(一)专业学费分类
按教育部学科门类重新划分专业学费分类:
1.人文科学类:哲学、文学(不含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2.社会科学类:经济学、法学(不含公安学类)、教育学(不含体育学类)、管理学;3.理科类:理学;4.工科类:工学(不含公安技术类);5.农学类:植物生产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林学类、水产类、草学类;6.医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7.体育类:体育学类(不含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公安类: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9.艺术类: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二)学费标准对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确定基础学费上限,每生每学年人文科学类4600元,社会科学类4800元,理科类、农学类、体育类5000元,工科类5400元,医学类5600元。新闻传播学类、公安类、艺术类、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持原标准不变。
(三)支持政策
充分考虑我省高校教育改革及教育服务创新省份建设要求,支持和对接“双一流”建设,在基础学费基础上,部属高校学费上浮不超过1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学费可上浮不超过10%(上浮后专业学费标准十位不变、个位只舍不入)。
三、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优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管理方式。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上限万元/生年(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上限万元/生年),各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具体学费标准由学校依据培养成本,综合考虑合作办学质量以及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在政府的最高标准内自行确定。超过最高学费标准的收费,原则上合作方应为世界高水平学校,或拥有世界同类型高水平学科(专业)的学校,由省级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
自本通知印发后,新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费按本规定执行,之前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费继续执行至原有效期结束。
四、其他类型学费
本科高校的专科(高职)学费、转型高校试点专业学费、预科生学费、软件学院学费按现行标准执行。成人教育专业学费、自考助学班学费、学分制学费、双学士学位学费、辅修学士学费标准按现行办法执行。在省外举办的成人教育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按举办地的学费标准执行。各高校招收的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由学校自主确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省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五、建立学费动态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对我省高校学费标准上限实行动态调整,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建立健全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高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六、配套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资助政策。各高校落实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应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帮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办普通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同时,可通过提供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开辟“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各高校根据本通知规定凡提高学费收费标准的,均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在校生执行入学时收费标准;凡降低学费标准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后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支出按相关规定执行。按学分制收取学费的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学费公示制度,将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在招生简章和校内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教育、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公办普通高校要加强学费收入管理,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公办普通高校增加的收入,用于支持学校内涵式发展。完善公办普通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高等教育支出结构,着力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科水平,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收费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以上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执行。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5号
全日制大专扩招学费多少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
其中,部分专业学费标准明显上涨。如,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5000元(2022年执行标准为45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2022年执行标准为5400元)。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其中公办高校学费标准适用于2023年至2025年招生的学生(校企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仅适用于2023年招生的学生,自2024年招生的学生起不再施行),学生延期毕业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适用于所有在校生。
其中,公办高校普通本专科教育学费标准部分内容如下:
(一)基本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学费标准
(1)本科学校的本专科专业及专科学校基本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下同):文学、法学、历史学、哲学及教育学专业4000元,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教育学中的体育学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8000元(艺术学理论类及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6000元)。
(2)高职院校基本学费标准:文法财经类专业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5000元,医学类专业60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
2.有关特色专业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为6500元;飞行技术专业及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均为9100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本专科学费标准,以及其他成本明显变化的专业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优化专业比价关系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及通过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组织认证的专业,高职院校进入国家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20%;山东省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学科覆盖专业(学位点)、省一流本科专业,高职院校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5%;高职院校省级品牌专业群覆盖专业上浮不超过10%。对上述优化专业比价关系的支持性政策不得重复使用。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校,可在上述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
学费标准为4000元。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