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报考(全国高职单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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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报考

高职单招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各牵头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向各牵头院校提供有关考生体检信息,各院校须将拟确定免试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单招平台”,已完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投档前各牵头院校须对相关数据进行完整性、一致性、合理性检查,确保投档数据准确。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并负责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2023 年4月27日至29日,各招生院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对不符合录取要求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备案完成后,招生院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册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高职单招报考

高职单招考试由各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前完成。牵头院校根据本考试类考生分布情况,在全省集中设置考点。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证,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 可在所报考试类考试之前 10 个工作日,向对应牵头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内容。

高职单招报考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专项高考报名安排另行通知)的退役士兵,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9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单招平台” 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考试类分为与统考招生专业相对应 10 个大类),并向相应考试类牵头院校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根据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考试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高职单招报考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 750 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 150 分,满分 300 分,采取笔试方式,实行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450 分,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涉及面试或实际操作的,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 5 人,且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

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和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语文和数学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 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 10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 350 分。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两科。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等方式,鼓励实际操作考试,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三)评卷及成绩复核

各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评卷、成绩发布及复核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评卷数据合成、考试成绩发布、成绩复核等环节信息管理,确保成绩准确无误。2023 年 4 月 15 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及成绩复核办法,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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