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科大学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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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规范开展高职单招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各环节工作。

第二条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_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监督电话:。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66;在豫招生代码:6317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第九条 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2年,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学校是河南省医药卫生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单位、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占地面积共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亿元,馆藏图书万册,电子图书万册。

学校现有教师711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240人,博士、硕士416人;拥有二级教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等60人,引进特聘教授9人。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2279人。

目前学校设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23个专业。开展学校、医院、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建设11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实训需要。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是首批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建设专业,学校成立康养产业学院、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产业学院,和行业企业共同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就业。

学校建有医学科研实验中心,2个厅级重点实验室。建成客观结构化临床技能考站、基础医学虚拟实验中心、临床医学仿真实训中心、护理产教融合实训中心、智慧养老实训中心等实训基地,立项建设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有一座万平米的现代化体育馆、1个室外标准田径场,体育活动训练设施完善。

建校近72年来,学校秉持“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医专精神,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持续加强内涵建设,紧密结合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培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我省医疗卫生单位,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河南医科大学高职专科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依据考生成绩,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直至考生专业志愿结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作退档处理;对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的,依次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同分按语文、数学、外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学校可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学校录取对考生男女性别比例不限定。

第二十一条 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异议,将拟录取名单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 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详见学校网站),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3月27日前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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