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日制大专招生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62576805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hnyz6257681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河南全日制大专招生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4年学费:护理类各专业528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4800元/生/年;文科类各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4200元/生/年。
2024年住宿费标准暂定:4人间900元/年/生;5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7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教材费:800元/生/年。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历年来一直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利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天使特别救助基金等措施,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600元;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学业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4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学年;勤工助学工资不低于12元/小时,每月不超过40工时;临时困难补助和天使特别救助基金,视学生困难程度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
河南全日制大专招生
第十九条 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学校上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生入校后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