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高职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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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高职本科

今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面向泉州市招生共140人,与五年制高职在同批次录取。

根据《2024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泉州的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同时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4日8:00-6月28日18:00,统一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

录取规则为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先进行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该批次录取完成后,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将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1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最后,在进行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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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南平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由南平市教育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2.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按6238时至62718时线上填报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志愿录取),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3.南平市招委会根据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的志愿,分设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三个批次组织录取。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设六个志愿;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于7月下旬组织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一律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南平中考中招系统进行录检,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到南平市教育局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集中时间计算机网上录取的方式录取。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通过南平教育局官向社会公布。中职本科“3+4”若有剩余计划,与五年制高职一同公布,与五年制高职同时开展剩余计划网上征求补报志愿。

5.一经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面试提前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得退档,不再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6.招生院校应妥善保管招生录取系统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影响录取由招生院校负责。

五、中职本科3+4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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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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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类型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我省今年首次在3所本科院校和10所中职学校开展本项试点。通过中考招生录取部分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转段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则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今年该试点项目面向我市招生共30人,在五年制高职院校前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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