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职生招生(职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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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职生招生

①常规志愿第一批次为列入“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学校(即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的中职学校、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的中职专业群学校,包括到我市招生的省属上述类别学校),以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具体名单及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②常规志愿第二批次为其他中职、技工学校。

③常规志愿第一、二批次共设置30个(每批15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考生须至少填报10个志愿(两批合计)。

2023中职生招生

3.网上录取结束后,个别招生院校仍有少量剩余计划,报经南平市教育局同意后,允许自主补录符合招生条件的对象,学校经过审核后,拟录取的名单及电子文档于各校开学后的两周内统一到南平市教育局高职科办理录取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时间915日。

六、其他事项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务必令行禁止,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严禁无资质招生,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高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无资质招生一律不准招生;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对违反招生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承担。二是严禁有偿招生,职业院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并支付费用,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三是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恶意诋毁其他职业院校。四是严禁挂靠学籍,中职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不得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五是严禁生源封锁,省内市域、县域间不得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提供本地以外的其他职业院校招生信息。初中学校或教师不得封锁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职业院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职业院校招生规定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资质;对所涉及的个人,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聘用岗位等级、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立联系制度。经批准今年在我市招生的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要明确招生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人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对外公布并做好招生咨询。

 附件: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附件

2023年南平市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拟定日期

拟定招考工作要点

执行部门

624~626

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各级招考机构

2023中职生招生

中考网上志愿填报(一次性填报)

各级招考机构

726

五年制高职面试提前批投档录取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727~7 31

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南平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中职(含技工学校)投档录取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81~ 83

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剩余计划公布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84~ 810

五年制高职院校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84~ 910

中职学校剩余计划志愿线下征求、补录取

各级招考机构、高职科、招生院校

注:1.具体日程如有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

2.考生填报志愿网址:/。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3.院校招生录取网址请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

2023中职生招生

①五年制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1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

②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一、二批次录取后,组织2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即: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再次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仍剩余的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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